张 诚 张 诚上海高级合伙人 8621-58773177 zhangcheng@hiwayslaw.com专业领域:证券金融公司与商事竞争与反垄断律师简介张诚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张诚律师进入上海海事法院工作。1998年,张诚律师从法院辞职,加入上海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投资部总经理。2000年,张诚律师加入上海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6年5月,张诚律师作为合伙人加入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参与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改制,并成为改制后的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先后担任三届管委会委员,其间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事务所主任。张诚律师专注于金融及投资法律服务,在私募股权投资、并购、资产管理、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领域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投融资交易,尤其是对交易法律构架设计、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方面具有极强的驾驭能力。此外,张诚律师秉承团队服务理念,致力于高效能法律服务团队的打造,优化法律服务团队的组织形式,提升团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机构客户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张诚律师注重法律服务创新,在法律服务的产品化和法律服务的流程化方面,张诚律师不断进行探索和总结,先后开发并推出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服务、并购法律服务、债券发行、国企混改、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资产管理合规及规范、金融诉讼法律服务模块及相应的产品。张诚律师和其律师团队先后为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东亚银行、交银租赁、中铁租赁等大型金融机构及中国华源集团、上海机场集团、上海电气集团等国企提供法律服务。 冯加庆 冯加庆上海高级合伙人 86-21-58773177-806 fengjiaqing@hiwayslaw.com专业领域:金融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与商事律师简介冯加庆律师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8年获职工持股主协调律师资格、1999年获证券律师资格,先后在湖北、北京等地执业。2002年加盟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冯加庆律师尤其精通投融资法律业务,擅长于公司并购。执业期间,为南天股份、中国节能投资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棱光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住总(集团)总公司、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望春花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华富基金管理公司、元合基金管理公司、光大证券、航天证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及金融证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冯加庆律师除专长于金融证券法务外,对房地产法律业务亦有专门研究,执业期间,为保利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浦发集团、城开集团、恒大集团、上海国智置业有限公司、沿海绿色集团、信达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岳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项目法律顾问。代表作品房地产投融资法律操作实务与典型案例,冯加庆编著,2015年1月如何解决基金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上海金融报,2013年11月5日基金设立操作中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上海金融报,2013年9月10日基金募集中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上海金融报,2013年4月9日媒体采访2014年7月28日,本所高级合伙人严洁红律师、冯加庆律师、 盖晓萍律师受邀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开幕仪式。本所高级合伙人徐珊珊律师、冯加庆律师被聘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兼职教授。2012年6月26日,本所高级合伙人冯加庆律师在长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党建之友。2011年12月19日,本所高级合伙人冯加庆律师与朱剑锋律师分别获得“我看信托这十年”征文活动二等奖和优秀奖。本所高级合伙人冯加庆律师为华东政法大学学生授课。社会兼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 马靖云 马靖云上海高级合伙人 13585893277 majingyun598@hiwayslaw.com专业领域:刑事争端解决公司与商事简历 律师简介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教育背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专业方向:商业与金融犯罪、企业刑事合规、商事争端解决。马靖云律师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开始任专职律师,2006年以合伙人身份加入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2008年成为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任国家层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马靖云律师执业20年,在商业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的处理,刑事合规、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商事争端解决方面有独到的经验和方法,承办的经典案例有:上海市自贸区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江苏省最高额刑事赔偿案、蓝天控股董事长涉嫌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案、行贿罪案、“清华博士后”涉嫌内幕交易案、上海某知名国企高管贪污罪案、厦门国际银行支行行长涉嫌合同诈骗罪案、e租宝、中晋系、“唐小僧”、善林、阜兴、证大、合星等特大集资诈骗罪案、某知名公司CFO内幕交易案、大智慧公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案等。马靖云律师正在或曾经服务的企业有振华重工集团、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上海浦发集团、三林生活家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哈尔滨国际饭店、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美国三煌投资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欧西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储汇国际贸易、盈燕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纵杨建筑有限公司、上海中发依帕超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普罗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合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星星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佑你康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 严洁红 严洁红上海高级合伙人简历 8621-58773177-873 yanjiehong@hiwayslaw.com专业领域:金融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公司与商事律师简介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宁区政协常委,长宁区政府法律顾问、民建长宁区委副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得上海市服务世博先进律师、长宁区优秀律师、长宁区法律服务特别贡献奖,获得专业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公司商事(东部沿海)获奖律师,领衔文化娱乐传媒团队获得《商法》传媒、娱乐、体育卓越大奖。严洁红律师谙熟中国文化产业制度和历史变迁及行业政策,对该产业领域的主要法律风险和解决方案及商业机会有独到经验。2007 年就服务于文化娱乐传媒领域一线,谙熟传统电视媒体、移动互联、手机等新媒体、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音乐体育、教育等文化传媒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方式、渠道、市场、人力资本以及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公司价值评估等等。擅长为文娱企业投融资、合资合作、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股权交易、混合所有制改制、IP开发、艺人经纪、衍生品商业开发、文娱产业业务合规新媒体版权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综合解决方案。除文化产业领域外,严律师精通公司法,尤其擅长企业对外投资、合资与项目合作、公司治理结构、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制等法律事务领域。熟悉金融、证券等产业领域的各类制度和行业政策,关注并深入研究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革,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严洁红律师凭借丰富的业务实践和深谙金融市场规则的视野帮助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基金、证券、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等客户完成了大量复杂的金融和投资交易。严洁红律师曾担任第12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总法律顾问;主办诸多有影响力的投资并购案,部分项目包括网易云音乐投资重组项目、央视国际传媒港与西岸集团梦中心项目交易案、五星体育与久事体育增资扩股战略合作项目、姚明收购东方篮球俱乐部并购项目、百视通重组借壳上市项目、电视购物频道东方CJ收购同方友友项目、东方娱乐传媒集团重组项目、第一财经传媒增资扩股项目、阿基米德传媒混合所有制改制项目、重庆时尚购物频道与韩国乐天集团股权交易项目、东方明珠文娱基金设立等等。目前还担任各大型国有企业、广播电视集团、出版集团、娱乐传媒集团、多个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张 军 张 军上海高级合伙人 简历 86-21-58773177专业领域:争端解决公司与商事金融律师简介张军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担任某中级人民法院庭长,2005年加盟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十余年的法官生涯,审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期货、知识产权、其他合同及债务等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以来,张军律师曾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上海陆家嘴集团、上海东方国际集团公司、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付费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的诉讼代理工作,其中个案的诉讼标的即高达数十亿元,并取得了较完美的诉讼效果。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卫基金管理企业、上海卓元投资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提供公司并购、投融资等项目法律服务。担任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城宽带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张军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公司并购、企业投融资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成熟的司法人格,明晰的思维方式,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将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典型案例2008年上海房地产项目转让与开发第一案,代理上海某大型国有房地产公司与香港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0亿元上海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涉案争议标的8亿元上海某国有企业与某酒店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2亿元胡某某与某知名上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纠纷仲裁案,涉案金额近1亿元社会兼职上海市律师协会商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 陈 峰 陈 峰上海高级合伙人专业领域:金融刑事简历 简历律师简介2002年自军队转业,从事律师工作至今,陈峰律师致力于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法律服务。目前已组建规模化的金融法律服务团队,为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了包括合规管理、风险控制、争端解决、不良资产处置等一站式法律服务。陈峰律师及其带领的金融法律服务团队在以下法律领域有深厚的服务经验:(1) 金融批量案件:利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信息科技,以及分布全国各地的分所及服务中心,陈峰律师常年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百度金融等数十家金融机构提供欠款类案件法律服务,回收率、合规性皆深受业界认可。(2)疑难复杂案件:金融法律服务团队在金融领域深耕细耘,在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股权投资、非标资管、保理、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风险控制、争端解决方面皆积淀了深厚的服务经验,在多起案件中协助客户反败为胜,挽回损失数十亿元。(3)金融刑事案件:金融法律服务团队深谙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及办案规则,具有敏锐的刑事证据观察判断能力,可在公安刑事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为委托人提供良好法律服务。一方面可协助受害人通过刑事措施有效维权,另一方面亦可协助无辜者洗刷冤屈维护合法权益。 王 军 王 军上海高级合伙人 简历 86-21-58773177-898 wangjunlawyer@hiwayslaw.com专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与商事金融律师简介王律师为不动产、数字新媒体(TMT)、金融、医疗、农业和制造业领域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处理复杂的诉讼、投资并购、资产运营和融资事务。他在公司并购交易、综合融资、股权纠纷、工程合同、上市及其他公司、商业事务中为客户提供法律支持。王律师的客户包括中国石化、彩虹集团、张江集团、现代重工、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上海纺织时尚、公利医院、杉杉科技、中民投、聚脉股份、阳光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源深体育中心、华师大第二附属中学等。王律师担任超过三十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王律师知晓并理解核心商业元素及背后的法律问题,且能够将法律问题与切实的商业运营和实践相融合,因此备受客户赞誉。他经常在公共机构组织的研讨会上就合同法、公司法及一般法律事务发表演讲。他还同时担任过或正在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如浦东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王军律师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长江商学院,获法学、工商管理学位。执业领域公司与商事金融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教育背景复旦大学、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封晓骏 封晓骏上海高级合伙人 简历 86-21-58773177专业领域:公司与商事金融律师简介封晓骏高级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常委,上海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九三学社浦东区委副主委,浦东新区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经贸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市律协房地产专委会委员,上海市江苏商会执行会长兼金融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工商联金融商会常务理事,曾挂职上海市奉贤区经委、商务委副主任,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个人三等功”、“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上海市十佳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上海优秀诉讼律师”、“上海市长宁区十佳优秀律师”、“浦东新区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封晓骏高级律师专职律师执业20年,早年曾在江苏省律师事务所执业近6年,并被江苏省泰州市司法局发文作为律师榜样进行宣传学习。现作为上海政府和江苏地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在上海、江苏成功办理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擅长疑难复杂的诉讼与仲裁(包括股权债权纠纷、投资金融纠纷、公司商事纠纷、建筑房地产纠纷等)、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等公司商事、金融法律事务,担任中国商飞、中外建、中化国际、东方资产、葛兰素史克、上海申迪集团、上海光大银行、张江高科、浦东科创、静安投资、江苏省人民政府驻沪办、上海市质监局、长宁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侨联、解放军老干部住房建设局、界龙股份等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公司、银行、金融机构、政府机关与开发区的法律顾问和服务律师,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封晓骏团队的专业服务与良好的办案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和业内的高度评价,树立了当代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封晓骏荣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个人三等功勋章"这一律师行业难得的殊荣,人民网、中国报导、上海、江苏等多家媒体曾对封晓骏律师的成功案例及优秀事迹作过多次报道。曾在国内核心刊物、法律杂志上发表了10余篇论文 。封晓骏高级律师作为上海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参与了上海市地方立法的前期研究及有关法案的课题调研、修订研讨工作。作为上海仲裁委仲裁员,主审裁决了一批金融、房产、公司商事纠纷的民商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作为上海市江苏商会执行会长兼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时机,率同上海市江苏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加强与上海市、江苏省各公检法部门、仲裁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互动,积极推动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助力上海市及江苏省政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建设,为商会会员维权与投资发展保驾护航。多年来为诸多客户单位及其高管涉嫌金融、经济犯罪提供了刑事辩护与预防服务,赢得了多数客户满意的辩护与服务效果,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典型案例代理中国人民解放军老干部住房建设管理局起诉张某的解除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纠纷,该案受到中央军委重视,进度随时报中央军委,并受到时任市委书记俞正声的关注与重视,我方主张的各项诉求得以支持;代理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起诉无锡亿丰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诉讼方案,取证到位,各项诉求得以支持;代理第二被告泰州冠建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林如辉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了被告方的观点不仅驳回原告主张的欠付工程款人民币25615594元,而且支持了被告主张的1820391.43元;代理原告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世亚金属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支持了我方各项诉求;代理被告上海张江创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法院判决部分支持了被告的主张;代理原告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宁港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原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柏实业有限公司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了原告太仓万荣氨纶有限公司与被告太仓市国土资源局之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代理了被告许昌德正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上海尚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代理了被告上海平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朱文珍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代理了被告上海国航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与原告上海松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原告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爱特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主张的各项诉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国企介绍: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聚合物添加剂综合服务商,是国际化经营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00)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在泰兴市天星洲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97亿元人民币开发建设泰兴市港口、码头、路桥、经济适用房等建设项目及物流园项目中,为泰兴市天星洲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全程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起诉无锡亿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各方诉求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单位,为其投资运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亿元入股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入股上海伴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为国有企业上海静安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全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大型国有企业华发集团下属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间的债券质押回购纠纷案;代理国资企业上海张江创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上海育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项目、并为其历年所涉纠纷及经营现状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第三人对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间人民币2.2亿的执行案及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间人民币1.73亿元的执行案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最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我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诉求,裁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异议成立并中止了对涉案存单的执行和冻结措施;为大型国有企业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日常企业投资等领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该公司拟投资声佗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8000万元的股权投资项目全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代理了大型国有企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香柏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制定合理的诉讼方案,积极收集证据,提供该案的法律意见书,目前该案正在进行中;作为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的入库律师,为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接受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费钧德、费屹立的委托,代理其与三十五个股东之间的虚假称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封晓骏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诉讼思路,拟定诉讼方案,调查取证到位,正确适用法律,庭审中据理力争,紧扣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围绕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害间不具有因果关系,从本案的社会效果展开进行阐述,最后法官采纳封晓骏律师的答辩意见,该系列案件也成为股民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中难得的胜诉案例。教育背景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个人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个人三等功勋章”;“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上海市十佳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提名 );“上海诉讼业务优秀律师”;“服务世博优秀律师”;“浦东新区第五届政协优秀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媒体采访封晓骏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构建;封晓骏 李珊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我国私募基金立法监管分析;封晓骏 王文海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利弊分析及规制完善;高级合伙人封晓骏律师参加“贯彻“六五”普法精神 依法维护侨益工作交流会”;高级合伙人封晓骏律师参加共话“执行力”沙龙活动。社会兼职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常委;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经科专委会副主任;上海市(人大)立法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奉贤区经委、商务委副主任(挂职);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副主委;上海市杨浦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侨联法律顾问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协房地产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律协国际贸易专委会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经济科技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行风监督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校外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产学研合作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